弃用多年的网站因为没有注销登记,域名被他人注册使用,却让自己背了官司。10月14日,成都新世佳特种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其弃用的网站未经授权播放了相关权利影片,侵权了(红星新闻曾报道:弃用官网被境外注册为“高清资源”网站 生产玻璃的惹上影视版权官司)。
判决书 图据受访者
红星新闻记者从该起诉讼的判决书了解到,成都市中院驳回了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盗播电影?
玻璃公司被起诉“官网”侵权
宋女士是成都新世佳特种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今年9月,她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我们公司被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了,说我们公司的官网播放了三部影片,侵权了。”
10月14日,案件开庭,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出示了三部电影的授权文书,包括《女兄弟》《直播侠》《烽火丽人》。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涉案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性质为独占专有。
宋女士表示,2019年12月8日,与网站建设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续费,弃用了网站。现在,这个被遗忘的网站域名没变,但是网站名字和内容已经面目全非,没有宋女士公司的任何相关内容,并且网站服务器的IP地址在美国。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网站到期后,一般会有1个月左右的保护期,之后还有一段时间的“高价赎回期”,“这两个阶段后,原来的网站备案主体如果没有续费和赎回,域名就会被释放出去,其他主体就可以注册。”
“这个域名被释放后,有人可能就在美国抢注了。”宋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红星新闻。
原告一审败诉
侵权行为发生时,被告非网站主办单位
11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获得了宋女士案件的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举示有ICP备案信息查询打印件以及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用以证明新世佳公司侵权行为。2021年5月17日形成的ICP备案信息显示,案涉网站域名的主办单位名称为成都新世佳特种玻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作为确认侵权主体的初步证据。
另一方面,新世佳公司主张并未实施侵权行为,并向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调取案涉相关信息。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载明“…备案IP地址“211.149.162.18”,不过,登录检索信息,显示该网站现行的IP地址为“45.38.87.9”。新世佳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未续费且域名管理人在同日内变更。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2021年5月17日)新世佳公司并非案涉网站的主办单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新世佳公司应对被诉侵权行为负责,故本院对律政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对新世佳公司的相反主张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的对象远不止宋女士的公司,“全国各地都在起诉,涉及的影片、诉讼内容也都大同小异。”来自天眼查的数据显示,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民事一审阶段的案件有2698件,89.8%涉案案由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此前的1179件法律诉讼中,有10家被告公司胜诉。